委托合同书
安兰合同[2010] 号
甲方委托乙方编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各项业务工作;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项基础资料(小班调查卡、地形图、山林权证以及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并对其准确性与可靠性负责。
2、与乙方共同参与原则方案讨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有关内容时,应尽快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按国家林业局规定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要求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可行性报告编制,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2、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及时提供成果资料。
3、负责文件会审后的修编工作。
4、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食、宿和交通等自行负责。
三、工期与文件份数
1、工期:从甲方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日起,15天内提交可行性报告文本及相关成果材料。
2、文件份数:由乙方提供伍份正式成果资料,若要增加份数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取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1、取费标准:乙方向甲方收取编制费人民币 元整(RMB )。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人民币 元整;正式提交完整的成果资料前付清余款。
五、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行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同等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泉州市安兰森林资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户名:泉州市安兰森林资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城支行
账号:830008926608091001